为什么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不能写炒股

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,非金融从业者不好理解实属正常。
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不能写炒股的原因有两个:
一是监管要求。
体现在相关法规和政策方面,包括:
《贷款通则》第二十条 对借款人的限制:三,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,国有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四,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、期货等方面从事投资经营。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条: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,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、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。
第七条: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,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。
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、合法的贷款用途。
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、股权等投资,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、经营的领域和用途。
《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》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:
(二)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,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、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;
(三)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、期货、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。
各家银行的信贷产品政策也有类似的规定。
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,监管部门对比行长和经办人员的处罚可能是他几年的工资都不够,甚至还有更严重的处分。
二是风险管理要求。
银行的风格救急不救穷,不爱雪中送炭偏好锦上添花,更有人形容银行是“晴天送把伞,下雨天把伞收回”。银行在经营上强调,在保证流动性、安全性的基础上追求收益最大化,做信贷业务时更是求稳求慢,细水长流,选择客户也是这种风险偏好。对那些业务和收入波动过大的借款人,银行是不愿意介入的。题主所说的,贷款炒股再亏至少还有钱剩下,但是股票投资的收益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,一旦选择错误,连续跌停板时想卖是卖不掉的,此时投资的资产完全没有流动性,更不要说安全性和收益性了。另外,我国的股票期货市场还不成熟,大部分人的参与并非是投资行为,而是在博短差,求暴富,是心照不宣的投机行为,这与银行的风险偏好、经营风格完全不同,银行不会去冒险,当然也不希望他的客户去冒险。题主所说的消费贷款,钱花掉就没了,但银行并不担心借款人的还款来源,在发放消费贷款前已经做了充分的调查和客户准入条件限制,如果没有持续稳定的还款来源,借款人申请消费贷款是批不下来的。 为什么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不能写炒股? https://www.lechengyule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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